博鱼-5张禁业令,10起首罚,雷区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4-10-01 类型:公司新闻 来源:

“2021年被定义为我国化妆品监管‘法规建设年’,2022年则是化妆品监管‘能力建设年’。”

今年初,在国家药监局召开的2022年全国化妆品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国家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颜江瑛说道。

显然,自2022年以来,化妆品企业头上的“紧箍咒”正在缩紧,从近期开出的一张张罚单中便可窥知一二:宏之俊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未经许可自行灌装化妆品销售被罚90万;抖音主播少米攀攀严选因使用“扛把子”、“天花板”等介绍化妆品被罚没近10万元(详见《化妆品“这类”宣称不能用了?》)。

化妆品观察梳理发现,短短8个月,行业已至少发生了10起“首罚”案例,并开出了5张“禁业”罚单,如此处罚力度无疑给所有从业者敲响了警钟。

“接下来,行业或将迎来更多‘禁业’处罚”,多位业内人士如是表示。

01 10起“首罚”案例,这些功效宣称要警惕

据化妆品观察不完全统计,在今年以来的10起“首罚”案例中,企业大多在产品功效宣称上栽倒。

一是虚假宣传功效性能。上述“首罚”案例中,有4起案例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构成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而被罚。相关敏感宣称包括“抗衰老”“377”“干细胞”等。

譬如,竹谷(上海)贸易有限公司宣称旗下产品含美白成分377,霸王(广州)有限公司宣称产品可“赶走黄气”、“改善暗黄”,均暗示普通化妆品具有美白功效;上海伴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则宣称产品“抗衰老”,与事实不符,且无法提供相关证据(详见《“抗衰老”宣称要被禁了?》)。

而爱仕兰化妆品(上海)有限公司则因宣称产品含“干细胞”,被罚30万元。事实上,早在去年9月,国家药监局就曾发布《“干细胞化妆品”是个伪概念》的科普文,将“干细胞”列入了“黑名单”。

二是涉嫌医疗用语。暗示产品具有医疗功效,也是企业常踩的坑,如今, “芳香疗法”也被部分地区纳入了这一范畴。

典型如,上海惟思腾广告有限公司因产品介绍中含有“芳香疗法”的宣传语,被罚两倍广告费即6000元(详见《“芳疗”护肤要凉了?》)。

此外,普通化妆品宣称新功效,也行不通了。天津盛世永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就因生产的两款普通化妆品标签标识有“孕妇适用”,涉嫌生产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被罚5万元。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用于染发、烫发、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的化妆品以及宣称新功效的化妆品为特殊化妆品”,而自2021年5月1日起实施的《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也明确指出,“宣称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适用”属于新功效。

截自《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

值得注意的是,还有不少企业在备案问题上踩雷。如,康博士日化集团有限公司因备案资料补录出错被罚18万;天津美之路化妆品有限公司和天津市旺通工贸有限公司丽芬化妆品厂两家公司,则因未及时上传化妆品功效宣称依据的摘要,分别被罚款1万元。

02 5张“禁业令”,严打对象有三类

早在《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颁布之初,就有业内人士指出,新条例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在保留没收、强制召回、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件等措施之外,加入了禁业限制、处罚到人的全新惩戒措施,无疑更具威慑力”。

据化妆品观察不完全统计,自新条例实施后,去年监管层开出了3张“禁业令”,而今年至今,短短8个月内,化妆品行业就已接到5张“禁业”罚单。

而在截至目前共计的8张“禁业”罚单中,有5张涉及儿童化妆品,占比超6成。

全国首个吃到“禁业”罚单的厦门香普尔日化有限公司,便是因无证生产儿童化妆品,公司法定代表人被处以终身禁业(详见《首例!终身禁业处罚!》);河北康正药业有限公司以及广州市古得化妆品有限公司,则均因生产“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儿童化妆品,分别吃下两张罚单——公司被禁业10年、法定代表人被终身禁业。

今年,禁业处罚的范围则有所扩大,如,苏州某商贸公司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日化用品,法定代表人王某、股东张某均被处3年禁业;广州赛因化妆品有限公司则因产品添加了备案资料未载明且标签未标注的成分“水杨酸”,公司法人被处10年禁业(详见《禁业10年!》)。

“相较于其他普通化妆品,儿童化妆品、特殊化妆品以及使用新原料的化妆品,这三类风险隐患更大一些,因此一直都是重点监管对象”,大麦星球副总经理李彬分析,如今禁业罚单增加,说明监管在不断加码,更具震慑作用,“企业对产品质量的把控会更加重视,毕竟没人会拿自己的职业生涯开玩笑”。

“虽然禁业年限长短不一,但从逐渐缩短的处罚频次以及逐渐多元化的处罚原因来看,国家正在加大化妆品生产经营乱象的处罚力度”,某业内资深法规人士指出,接下来,化妆品行业或将迎来更多的“禁业”罚单。

03上海/广州领衔,全国监管“一盘棋”

由上表可见,今年以来的典型违法案例,有6张罚单来自上海各区市监局,4张罚单来自广东省各执法层。

医美镜医疗美容争议研究调解中心发布的《2022化妆品广告违法情况白皮书》(下称《白皮书》)也显示,近3年(2019-2021年),全国化妆品广告违法处罚主要发生在华东地区,约占全国案件数量的84%,其中上海市约占案件总数的64%。

《2022化妆品广告违法情况白皮书》

《白皮书》分析,根据对行政处罚文书的查阅总结,上海市行政处罚数量占比如此大,“与目前线上销售占据化妆品零售市场主要渠道的市场环境下,绝大多数化妆品销售企业注册在上海市,而行政执法又适用企业属地管辖有关”。

一直以来,上海和广东在中国美妆版图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位置。 据企查查数据,截至发稿,上海市拥有35万家美妆相关企业(企业名称、经营范围、品牌名含化妆品的企业),集聚了百雀羚、上美、卡姿兰、完美日记、溪木源等一众老牌国货与新锐品牌;广东省化妆品相关企业则共计125.6万家,已形成了南方美谷、白云美湾、中国美都等颇具规模的美妆产业园。

“上海和广州有着其他地区无法比拟的执法经验,这两个地区监管层的执法尺度把握会比较准确,有资格率先开罚单”,荃智美肤生物科技研究院研发总监张太军如是认为。

赛谱检测科技(广州)有限公司吴艳也指出,“上海和广州是化妆品品牌和工厂占比较多的地区,必须树立起能符合监管全国的标准来。”

随着上海、广东做出表率,眼下,监管风暴已在全国范围内刮起。今年4月28日,国家药监局召开全国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化妆品领域工作推进会暨化妆品网络经营监管研讨会,明确指出,下一步要严厉打击化妆品无证生产、注册备案资料造假、非法添加禁用原料及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等严重违法行为。9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8部门发布通知,将在药品、食品、化妆品等重点领域开展检验检测机构专项整治行动。

全国各地也纷纷开展了针对化妆品安全的专项行动。譬如,江西赣江新区市场监管局结合新区实际,开展了为期四个月的美容美发机构和宾馆经营使用化妆品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共检查企业总数44家,按期整改完成数8家,监管工作形成闭环。

04 下半年有这两大监管重点

多位业内人士表示,在接下来的监管工作中,以下两方面将成为重点对象。

一是对网络销售渠道的监管。艾媒咨询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化妆品网络销售市场规模突破2600亿元,预计2024年将达到3506.5亿元,占化妆品销售总额的79.8%。

就在该渠道蓬勃发展的同时,背后却乱象丛生。据《白皮书》,线上销售相关化妆品违法广告占比高达近69%。上表中也有6起案例,源于在网售渠道虚假宣传或涉嫌医疗用语。

以宣称“促进睫毛生长”为例,去年9月国家药监局就发布科普文《警惕宣称“促进睫毛生长”的睫毛液》;今年4月,山东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因在京东专营店内宣称睫毛液能“促进睫毛增长”,被罚1万元。

然而,在网络销售渠道上,相关宣称乱象并未收敛。化妆品观察查询小红书平台发现,“睫毛增长液”相关笔记数高达7万+篇,拼多多上数款暗示可促进睫毛浓密、纤长的睫毛液,显示已拼10万+件。

“线上一直是监管的薄弱环节,虽然处罚力度在加大,但仍然不足”,张太军如是表示。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8月17日,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发布公开征求《化妆品网络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针对线上平台以及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提出了具体的管理要求(详见《新规!不合格化妆品面临“连坐”?》)。与此同时,抖音、快手、淘宝等平台也纷纷出台相关政策,开启了自查自纠,线上监管有望更进一步。

二是对原料端的监管。“此前很多原料商对原料工艺和成分保密,非法添加或成分虚假更具隐蔽性,难以追溯责任方”,但原料报送码的设置,让原料有了溯源的“电子身份证”。在吴艳看来,接下来对原料端的监管也会愈来愈严,尤其会对问题产品进行溯源,严管原料商。

近期已经有相关案例被曝出,工厂和原料商双双被罚。譬如,上文提到的河北康正药业有限公司、广州市古得化妆品有限公司,均被同一个原料商绊倒——添加了福州美乐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化妆品原料莲敏舒(莲诺),该原料含有苯烯莫德成分,存在安全风险。

实际上,新规在提高原料运用门槛的同时,也在新原料的研发领域给予了充分的创新空间。国家药监局官网显示,截至发稿,2021年至今已完成备案了34款新原料,其中本土新原料占比近半。

对此,吴艳表示,“本土原料还需要积累和投入,做精品,不能光搞概念和低价竞争。企业在原料的筛选上,也应对供应商的体系和管理水平进行考核、评估,毕竟涉及产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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